企業經營之目的係為替所有相關利害關係人 (stakeholders) 創造價值,從而在過程中,不斷提升企業的永續經營與競爭力。羅昇自成立以來,追求「創新求變、品質第一、誠摯互信、肯定貢獻」之企業經營理念,在發展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同時,更不忘重視並且實踐企業社會責任。羅昇於 2016 年正式發布「羅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」,並於 2022 年更名為「 永續發展實務守則」,此作為企業經營與落實永續發展之方略,以組織化的方式推行羅昇永續管理。
為順利推展企業永續發展各項事務,並確保組織業務相關之利害關係者意見得以溝通與反應,羅昇整合相關部門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,由總經理李長堅先生擔任主任委員,並由各中心高階主管擔任各構面委員,總幹事則負責統籌及推動跨部門的企業永續發展事務,同時負責每季召集會議,由各構面委員進行績效指標與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之進度報告 。
落實公司治理,遵守營運所在地的勞動、職業健康與安全及環保等法規要求,並持續改善與管理。
嚴格遵守環境與能源法規,落實節能減廢、無有害物質品質政策,主動開發符合國際環境規範的綠能產品,並獲得多項認證。
營造安全與舒適的工作環境,定期提供員工健康檢查,並取得健康工作環境的最高認證。
著取之於社會, 用之於社會的精神, 參與佳世達集團及明基基金會的公益關懷行動。